各相关企业:
截止2013年8月28日,我委对全市叁级总承包、叁级专业承包、建筑劳务企业的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就领取第一批建筑业企业(叁级、劳务)资质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名单:
1.领取资质证书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2.未参检企业名单见附表
3.注销资质企业名单见附表
二、发放时间:
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3日。
三、领取地点:
在原参检地点领取。
四、其他事项:
1.在市建筑业协会参检的企业,在取证时须持有送证时我委开具的“接受资质证书凭证”,否则不予发证。
2.需整改企业,在整改期间不予受理资质申请业务,不准新的市场准入。
3.在四县一市及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参检的企业,整改情况,先由县市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签署复查意见盖章后,报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备查。
4.请其他企业到原参检地点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意见书。
5.请未参检企业务必于9月2日-3日到原应参检地补报参检材料。
特此通知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