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企发函〔2013〕83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和王学军省长视察省经信委以及6月23日听取省经信委专题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变职能,进一步加强服务企业工作,经省编办批复,省经信委增设了企业发展服务处,并已于 7月1日正式运行。现就做好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职能定位和工作流程
成立企业发展服务处,是我省创新服务企业方式的一个尝试,目的是确定一个部门来建立收集企业诉求的统一、便捷、快速通道,并梳理、分办,牵头协调抓好落实工作。
根据省编办批复,企业发展服务处的职能是“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
据此,我们制定了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流程并请示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共分六个环节:受理—梳理—转办—催办—反馈—销号。
二、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省经信委重点是拓宽渠道,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一是开通企业服务热线96871;二是开通“安徽民营经济网”、“安徽企业发展服务网”;三是深入企业调研、“百名干部进千企”等;四是问卷调查;五是建立企业信息直报点。多种形式,收集全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诉求与难题。
三、及时转办督办
对通过以上渠道收集来的企业诉求,进行梳理、分类、属于省直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转交省直相关部门办理,属于地方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转交相关地方政府办理;根据办理事项难易,提出办理时间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直接答复相关企业或个人,同时抄送省经信委“销号”;对于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及时说明原因。省经信委定期对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共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对于收集到的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将建立三个层次的协调解决机制。一是省经信委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的省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解决机制;二是省政府分管省长召集的相关省直部门、相关市政府领导参加的协调解决机制;三是对重大问题提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附件:1.安徽省企业诉求转办通知单(样本)
2.省编办批复(皖编办〔2013〕59号文)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1.安徽省企业诉求转办通知单(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