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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安徽省第二批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安徽省第二批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建科函[2013]929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做好全省第二批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申报工作。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8月2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504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方梅香: 0551-62633103
E-mail: fangming19871003@126.com
 
 
附件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安徽省第二批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附件二:安徽省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申请表
 
 
2013年7月26日
 
附件一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安徽省第二批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218号),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我省绿色建筑领域在课题研究、环境检测、技术评定、咨询服务等领域的技术水平,现决定征集安徽省第二批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科研、检测类申报单位
1.应具有开展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且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2.拥有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或计量认证(CMA)的实验室及测评能力,具备国家级绿色建筑、绿色工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优先;
3.承担过国家、省部级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科研课题或相关标准编制的单位优先。
(二)设计类申报单位
1.应具有甲级资质,能够提供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具备开展绿色建筑相关专题研究的能力,参与过不少于三项的绿色建筑项目设计;
2.所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奖励的单位优先。
(三)咨询类申报单位
应做过国家或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设计咨询,获得各类示范奖励项目的单位优先。
(四)施工、监理类申报单位
1.应具有一级以上资质,能够提供绿色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参与过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监理;
2.承担项目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绿色施工奖励的单位优先。
(五)运行管理类申报单位
1.有关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绿色物业公司,应承担过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后期运行管理;
2.所承担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运行阶段)认证的优先。
(六)绿色产业类申报单位
1.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雨水收集、立体绿化、垃圾污水处理设备、绿色建材等大型生产技术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曾为国家或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提供技术、设备支持的单位优先。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及省各类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领域重点课题研究;
(二)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发展规划、绿色建筑标准、技术导则及相关政策法规;
(三)承担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中涉及到的环境检测、能效测评等工作;
(四)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技术评定工作;
(五)承担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新技术推广等,为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技术依托单位申请表,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表可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www.ahjst.gov.cn/节能减排/绿色建筑栏目)。
 
联系人:李  璐  0551-63492966(兼传真)
    刘莹莹   0551-63437442
E-mail:ahjskjc@126.com
                         
 
 2013年7月22日
 
 
 
附件二:
安徽省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国定电话
 
手机
 
单位类别
□科研类、□设计类、□其他
在编人员
副高级以上职称
中级职称
联系人
 
国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单位简介和资质情况
说明(500字以内)
 
 
 
 
 
 
 
 
 
 
 
 
 
 
 
 
 
近3年工作业绩说明
承担相关绿色建筑项目
 
参与编制相关绿色建筑规范或标准
 
承担或参与相关科研课题
 
进行相关绿建领域认证项目
 
获得绿建方面相关奖项荣誉
 
申报单位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1、提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名单;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其他认证文件的复印件;
      3、表格中近三年(2010年以来)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各子项内容请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以上文件均需要加盖本单位公章才有效。
5、省属或中央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