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函〔2013〕82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审核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我省有30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4人符合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14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6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31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同志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管部门集中来我厅政务中心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2013年7月5日
建市函〔2013〕824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