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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组织实施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经信委、开发区经贸局、区经促局: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文件精神,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从明年开始,市政府统一将光伏电站建设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并纳入年度节能考核。请各县区今年下半年组织实施1-2个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年底前我委将对各县区的光伏电站项目试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11日

(联系人:韩 东 63538780,13956944949)

 附:合肥市光伏电站建设相关文件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