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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类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合肥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237号)要求(附件1),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条件及要求
评审标准条件按《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规定执行(附件2);论文、继续教育学时、职称计算机、外语及评审的其他有关要求按合人社秘[2013]237号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至8月20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通知为准(暂未公布)。
三、申报地点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地点:阜南路51号808室,咨询电话:62692757)。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专技处(地点:政务区环路88号13楼1312室,电话:63536503)、市评审中心(地点:阜南路人才大厦811室,电话:62674267)。
四、申报材料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供:评审表2份,简明登记表15份,工作总结1份,毕业证书、计算机证书(3个模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审核人签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公示证明,一寸照片1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
申报工程师须提供:评审表2份、简明登记表20份、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合格证(4个模块)、外语合格证、助工证书原件、聘书原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审核人签字)、另一寸照片3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
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2013年申报建设工程___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3,单位盖章),申报中级人员另须填写《2013 年申报建设工程考试报名表(中级)》(附件4)各一份(并附电子版),与申报材料一同上报。评审表、简明登记表和评审资料袋可于7月10日后在合肥市评审中心购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和《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见附件1附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