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皖经信科技函〔2013〕677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3〕9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根据《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 号)进行评价后择优推荐,合肥限报5家,芜湖、蚌埠限报2家,其余市县限报1家。请申报企业认真制作材料(详见附件),纸质版5份,电子版光盘2份,并由所在市经信委汇总后于6月24日上午12时前报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省经信委科技处 卢伟,联系电话:0551-62871820,
省财政厅企业处 李志斌,联系电话:0551-65100192,
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 吕文萍:0551-63717618。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3〕99号)
2. 《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