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和推广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经验,引领和提升全市两化深度融合整体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按照我市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的总体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市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第三方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市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
1、申报条件
(1)具有专门服务工作机构、相对独立办公场所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
(2)工业基础良好,集约程度高,规模效益好。
(3)建立了推进两化融合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有较完整的两化融合规划体系,明确了两化融合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
(4)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高度融合,对地方经济有较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5)所在主体区域信息基础设施比较完备,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60%。
(6)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提质增效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2、申报材料
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申报书(附件1)。
(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1)凡在合肥注册并纳税,运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销售收入年增长高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2)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企业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
(3)企业具有利用信息技术从事研发、生产、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信息化建设持续投入能力。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逐年上升。
(4)企业信息系统以实际应用为核心,能满足现代企业发展需求,做到已成功应用一项或多项信息技术,实现产品或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或建立企业部分业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乃至建成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实施成效显著,在本地区、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示范和推广效应。
2、申报材料
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
(三)第三方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1、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运营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具有较强的信息化建设持续投入能力。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逐年上升。
(3)主要服务于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包括:产业集群、各级工业园区、都市工业园(楼宇)等。满足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4)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从业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5)年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6)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有效的服务质量保证;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2、申报材料
合肥市第三方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附件3)。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向所辖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推荐上报的材料,需纸质材料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2、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于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材料报至委信息产业推进处。联系人:曹立志,电话:63538782。
附件:1、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申报书
2、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3、合肥市第三方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
2013年6月5日
附件1: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申报书.doc
附件2: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3:合肥市第三方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