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信函〔2011〕181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关于推荐申报合肥市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请示》(皖经信办〔2009〕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省合肥市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 二、请结合合肥市实际,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切实推动落实好试验区实施方案。 三、请按照试验区工作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我部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试验期限自2010年至2012年。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10-6820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