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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皖经信督查函〔2013469 号通知要求,将开展2011-2012年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2011-2012年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督查内容

一是项目的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二是项目投资实际到位和完成情况;三是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内容和时间进行建设情况;四是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三、督查程序和方式

企业对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相关自查材料。

省经信委对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四、督查材料

企业根据自查的情况和结果,完成下列自查材料:

1. 项目建设企业的项目建设情况简介;

2.  “重点项目督查表”(附件1)和“重点项目督查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 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自查情况。

五、报送时间

企业于2013523日前将自查材料报市经信委投资处(联系人张圣保,电话:63538569/13965087061,邮箱:jxwtzc@126.com),此后,省经信委对重点项目进行督查。

 

附件: 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督查表、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督查汇总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