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
皖经信装备函〔2013〕532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有关省属企业:
为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和发展,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3〕291号,以下简称《通知》),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有关省属企业要认真按照《通知》中要求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具体条件筛选项目。申报企业应是具有较强实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较高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
二、申请企业要提供以下材料:采用A4幅面纸,填写后打印《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申报表》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2010年、2011年、201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只要其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一式八份。
三、各市将本地申报企业的材料汇总后,于6月8日前报送我委(装备处),并附《安徽省申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省属企业直报我委(装备处)。我委审核筛选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
联系人:合肥中小企业服务大厅 宋谠 13966799001
附件:1. 关于组织推荐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3〕291号)
2. 安徽省申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1. 关于组织推荐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3〕291号).pdf
2. 安徽省申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