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宏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劳务资质
申请的批复
合建审(2013)14号
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设部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省建设厅建管[2008]66号《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我委2013年4月份共受理4家企业申报的建筑业企业劳务资质申请,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安徽宏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符合相应资质审批条件,同意其资质申请(其中新办1家;增项1家);审查结果已通过合肥建设网向社会公示,现公示期满,特此批复。
二0一三年五月七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