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17号)精神,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日前,省人社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动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今年底将诞生首批持证上岗的标准化工程师。
根据《办法》规定,安徽省标准化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标准化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为标准化助理工程师、标准化工程师。标准化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包括《标准化理论知识》和《标准化综合应用》。
《办法》指出,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由省人社厅、省质监局共同负责。省质监局负责拟定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建立考试题库等工作。省人社厅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并进行题库管理,确定合格标准;会同省质监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资格考试者,由省人社厅颁发统一印制、用印的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目前,省人社厅和省质监局正在就标准化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大纲和教材的编写、题库的建立以及考务等相关工作做各方面的准备,预计全省首次标准化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将在2013年上半年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