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施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一、实施主体: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合肥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三、办理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四、申报材料: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
(1)《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附表1);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复印件(核原件);全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副本;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3)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实行工程担保的工程,同时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保函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劳资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二)专业承包合同备案:
(1)《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附表2);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复印件(核原件);全部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正、副本;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3)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实行工程担保的工程,同时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保函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劳资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三)专业分包合同备案:
(1)《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附表3);
(2)分包工程发包人的《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复印件(核原件);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4)全部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正、副本;
(5)专业分包企业已办理的《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或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6)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劳资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四)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1)《合肥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附表4);
(2)分包工程发包人的《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或《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4)全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
五、办理流程:
1、窗口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和所附证明文件、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即予以合同备案;对证明文件、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需补充和提供的材料、批文,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补正,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不能办理的理由。
(特别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及我委相关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等相关单位及该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信息均需在市建委官方网站“合肥建设网”备案,有关问题请咨询电话:0551-3537055)
六、承诺时间:
符合条件即日办结
九、网址:合肥市建委网址www.hfjs.gov.cn
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www.hfxzz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