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李玲霞等6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王放文等7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黄平南等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童晓伟等126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止日期为2013年元月8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填写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230051
联系电话:0551-62871551
附件:1、李玲霞等6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王放文等7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3、黄平南等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4、童晓伟等126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5、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